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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部分阅读

    想到这,浅水清就忍不住想笑。他也是在说出来之后,才想到这个问题的,在那之前,到没有丝毫影射的意思。

    吃晚饭的时候,队伍歇马休息,丰仓城已经遥遥在望。新兵和新兵一起吃饭,老兵和老兵一起吃饭,军官和军官一起吃饭,这是规矩。

    浅水清刚坐下来,一个老兵走了过来,对他说:“浅水清,戚少请你过去,和他一起吃饭。”

    浅水清有些惊讶,远远看去,戚天佑向他做了一个友好的招手。

    来到戚天佑的身边,浅水清坐下,发现身旁还有一名新兵,正是雷火。

    “喝酒吗?”戚天佑问他。

    “不是很擅长,不过我记得军纪中好象有一条不许喝酒的规定。”浅水清回答。

    “做人不要太死板,少喝点不碍事的。酒喝多了会误事,不过少喝点,有好处。喝了酒。。。胆子就壮了。知道战场上哪种人最不容易死吗?”戚天佑给浅水清的碗斟满了酒。

    浅水清脱口道:“不怕死的人。”

    于是,席间的几个人都呵呵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一大口酒就那样灌入肚中,一股火辣辣的热意从小腹中升起,好象一团烈火在胃中熊熊燃烧,浅水清忍不住大喊了一声:“好酒,果然够劲!”

    再看旁边的雷火,这个平日里总是沉默寡言,打起仗来却悍不畏死的汉子,正一口接一口的往肚子里灌酒。

    戚天佑的身边坐的是方虎,他拍拍雷火道:“悠着点,兄弟。”

    雷火头也不抬地说:“俺在俺们家乡,是有名的千杯不醉,这点酒不算啥。”

    几个人便又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方虎点点头说:“能把铁柱子打下马的,的确该有份好酒量。来,我敬你一碗。”

    雷火便一口气咕嘟嘟地将一大碗酒喝了下去,脸上升腾起一股血色红气,转瞬间便又消失。浅水清看得心中一凛,知道他一定练过很高深的内家功夫。

    大概是酒意上涌的原因,浅水清显得比平时豪放了许多。他问方虎:“怎么没见你兄弟?”

    “那小子猜拳输给了他哥哥我,今天正替我轮值警戒呢。”方虎笑道。

    雷火立刻抬起头来,不明白地问:“咱们不是在后方吗?为什么还要安排警戒?”

    戚天佑的脸色一正道:“千万不要这么想,你以为后方就一定无战事了吗?天风帝国,立国百年,征战百年,能在群雄环伺中屹立不倒,凭的是什么?就是凭的咱们铁马金戈的军人。帝国身处平原,四野开阔无险可据,敌人若想穿插奔袭,直指后方,并不是什么难事。也正是因为这样,百年征战,天风帝国从来都无法使出全力以对。帝国五大军团,只有一支暴风军团可以进行对外冲击,这又是为什么?也是因为帝国将太多的军力布置在镇守四方。只有打下止水国,天风才能拥有一个稳固的后方,在这之前,天风军永远只能在小心谨慎中成长。这一点,你们身为新兵要牢牢记住,天风健儿的不败名号,是在铁与火中成长起来的,同时也是在一次次谨慎行动中成长起来的。永远不要小看你的敌人,因为他们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。”

    浅水清和雷火同时肃然起立,大喊:“是!”

    一时到引得无数新兵向这边侧目。

    这天晚上,浅水清,戚天佑,方虎,雷火等几人喝得畅快淋漓,无所不谈。浅水清知道了原来戚天佑也是一名孤儿,而雷火则是清野城南沟村人,方家兄弟其实有四个,而不是两个,分别为***彪。而四兄弟里,如今已经只剩下虎和豹了。

    他们喝酒,聊天,聊到激动时,方虎赤膊高歌:

    帝国百年战,猛士守四方。三千铁骑所踏,白骨丘山。八千好汉披靡,流血涂海。愿摘星以化英雄胆,舞长枪做我铁脊梁。敢战沙场永不倒,终叫敌人丧胆肝。血战乾坤赤,梦里兰花惊。四万里江山如画,尽归我土。三万里河东入海,服我所化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那一夜,他们都醉了,醉得很彻底。浅水清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,梦里,他见到了碧海蓝天,见到了自己浴血沙场,见到无数纷飞的血肉。

    未来,是一片血色**。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四章 初战(上)

    丰仓城终于到了。

    远远望去,丰仓城深沟高墙,防御森严,来往行人盘查严密,仿佛这里不是后方,而是前线。

    不过浅水清知道,几乎天风帝国的每一个城池,都处于这样严密的防守状态之下。正如戚天佑说过的那样,天风无险可据,惟有步步为营,稳扎稳打,方能立于不败之地。

    这也正是天风帝国为什么不惜损耗国力,一再攻打止水国的原因。天风人太迫切需要一个安全而巩固的大后方了。

    止水国位于蝥海之畔,两边是丛山环绕,身后是**大海,唯一进入止水的通路就是三重天。

    所谓三重天,就是布于接天山脉的三座门户要塞--南门关,北门关和京远城。

    过不了三重天,就打不下止水国,天风为三重天所阻,这一阻就是十年。

    当然,止水国的日子也不好过。他们打不过天风人,就出不了关。国家经济几乎全部依靠海上贸易来完成。为了对付海盗,止水每年都要训练大批的水兵沿海布防,这使他们陆军的战力更见削弱。

    进了丰仓城,早有人接应他们。一个军士对戚天佑道:“沐大人现在正在醉红楼喝酒,他要你一来就过去见他。”

    戚天佑点了点头,叫道:“方虎,方豹,还有。。。浅水清,雷火,你们几个跟我去见沐大人,其他人原地休息。”

    沐血这个时候正在醉红楼里自斟自饮,远眺楼外景色,一双眼眯眯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这个草原汉子,一生戎马,身上受过的伤也不知有多少,看淡了生死,每日里唯一的兴趣就是喝上几杯小酒,自得其乐。他原名沐雪,后来因嫌这个名字太过斯文,沙场男儿不该叫这么斯文的名字,因此更名沐血。

    这一更名之后,他身上那件血色战袍,也便更见鲜亮起来。

    楼梯处传来马靴蹬蹬之声。戚天佑带着人上了楼,见到沐血,恭敬地敬了个礼,然后叫道:“哨官戚天佑奉命已将三千新兵带到,请大人前往点收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点收了。”沐血懒洋洋地挥挥手,示意他们几个一起坐过来陪他喝几杯:“你在清野城干的事,我已经知道了。干得不错,就是动静大了点。洪将军把我大骂一顿,说我把事情搞得太大,他对上面不好交代。让我抽你二十鞭子。”

    戚天佑脸色一正,大喊道:“是!遵大人号令,回去我一定主动受罚。不过大人您身娇肉贵,这鞭子就不劳您亲自动手了,我就叫我手下的弟兄代劳吧。”

    他说最后这句时,颇有点嬉皮笑脸的意思。

    沐血眼皮都不抬一下,只是淡淡地说:“去你妈的身娇肉贵。。。伤口画得象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是,遵大人令!”

    戚天佑的身后,方虎方豹等几个人都吃吃笑了起来。沙场征战,虽有上下之分,但是很多时候大家都是一起并肩战斗的兄弟。对下属过于苛责的将官,最终的结果,只能是被下属抛弃。在天风军制中,千人以下的将官,皆有冲锋在前的义务,沐血虽为千人卫校,同样也要浴血奋战。倘若他和自己的手下士兵搞不好关系,战场上只怕早死了千百回了。

    身在军中,大凡底层士官大都爱护自己的兵卒,只有身居高位者,才无视人命,凡事以功劳为先。沐血虽是卫校,但他和下面最低级的士兵也可打成一片,到是半点都不希奇。

    而在这支卫队中,沐血最欣赏的,也就是戚天佑了。

    “这次过去,捞了几个回来?”沐血头也不抬的问。

    “什么几个?”戚天佑开始装傻。

    沐血冷笑:“你是不是想让我把借给你的那二十个兵要回来啊?”

    戚天佑立刻急了:“大人你怎么能这样呢?这些兵可都是你调给我的啊。”

    “调令没写,就不能作数。再说能调给你,我也就能调回去。说吧,这次藏了多少私货?”

    戚天佑很无奈:“就两个,都带来了。你自己看吧。”

    沐血终于抬头,那一刻,一张苍白如纸的脸就那样呈现在浅水清的面前。

    浅水清的心中,微微一颤。

    “那个大个的不错,这个嘛。。。没看出有多好。竟然用剑,啧啧。”沐血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这个比那个好。”戚天佑立刻道。

    沐血一楞。他知道戚天佑轻易是不夸人的。不过他立刻就明白了过来:“就是这小子杀了那三个逃兵?”

    戚天佑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沐血哈哈大笑起来:“不错,不错,身为新兵,一战未打,就敢杀人督战,组织抵抗,果然有胆有识。我说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浅水清上前一步,抱拳见礼:“属下浅水清。”

    “浅水清。。。有意思的名字。那天是第一次杀人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不害怕?”

    浅水清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沐血点了点头:“不错,果然不错。我第一次杀人时,心里难受得肠子都快吐出来了。。。好多人都是这样啊。我听说有些人第一次杀人时根本就不害怕,还有些不相信,想不到今天到见识了一个,而且一出手,就杀了三个。”

    浅水清微微一笑:“可能是我神经比较大条的原因吧。”

    沐血深深地看了他一眼,最终只是说了一句:“给他们两匹马。整个卫都是骑兵,入了你的哨,总不能让他们跟在你们的马后面跑吧。”

    戚天佑用刀鞘拍了一下浅水清和雷火:“还不多谢大人。”

    战马是宝贵资源,轻易不会给新兵。戚天佑带浅水清他们过来的原因,其实就是讨要战马。沐血老于事故,他的那点心思哪能不明白。

    沐血单手一扬,说了一句:“不用谢了,就这么着吧。我现在吃饱喝足,也要回去睡一觉了。叫个人去新兵营传话,让他们都好好放松一天,出去玩玩吧。你的人也该找找乐子了。”

    他说着,就那样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浅水清和雷火仍沉浸在得到战马的喜悦之中。

    浅水清知道,骑兵是一种非常昂贵的兵种,战马所食用的草料,每天都大得惊人。而有一些特殊的战马,喂得都是专用草料,必须千里迢迢的拉过来。因此,一匹马至少在饭量上所消耗的金钱要大于骑士本身。而一个正统骑兵的训练,通常没有三五年时间是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兵的。

    观澜大陆对新兵的训练是全方位式的,除了演练时有兵种配置外,一般并不确定那些新兵谁将来会做什么兵。在这个随时都有人战死的年代里,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队伍在一定的时间会需要什么样的兵种,因此对新兵进行全方位的的训练,直到正式进入战场时才确定兵种,逐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。

    事实上,也只有天风帝国这样的老牌军事强国,才会将自己的子民事先训练一段时间之后再拉出去使用。在此之外的很多国家,所谓的新兵,其实就是放下锄头就拿起刀枪的农民。他们连军列都未必站得好,更徨论作战了。

    那样的新兵,比一般的杂牌军还要不堪一击。

    “怎么,还乐得合不上嘴呢?”戚天佑用刀背敲了他们两人一下,然后说:“先别高兴得太早。就你们在新兵营学到的那点东西,根本就不够瞧的。后面的日子长着呢,好好接受训练吧。”

    “是,我们这就回去接受训练。”浅水清和雷火同时叫道。

    “急什么。明天就上路,今天还不好好玩一天。你们不是昨天刚拿到这个月的军饷吗?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再回去也不迟。”戚天佑慢腾腾的说。

    “花光?”浅水清一楞。

    “对,花光。身为一个士兵,最好不要考虑得太长远。今朝有酒今朝醉,哪管他朝乐与悲。就象你在你那本日记里写得那样,这是一个命如草芥的年代,如果你不能确定自己会活多久。。。就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日子吧。。。今天的快乐,或许就是你们中的某些人最后一天的快乐。记住我教你的话,军人,可以死,但不要死得有遗憾。”

    戚天佑话音落下,方虎方豹还有浅水清等人同时沉默了下来。

    或许,这就是身为一个军人的悲哀吧。

    方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:“我说戚少,你这人就是这样,总拿这些生生死死的事来说。上了战场,攻防在我,生死由天。大家还是开开心心地喝一场吧。对了,再叫几个窑姐过来,老子都快半年没碰女人了,今天非得好好泄泄火不可。我要找个美女大干十个回合!”

    “十个回合?你行吗?”浅水清笑道。

    方虎立刻急了:“我不行?你问问我弟弟,想当年我们打盘山那阵子,山下有个村姑,老子瞧她长得水嫩,当时就上了她。我们兄弟俩轮流上,一共干了十二次。十二次啊!一人六次,还不到一天的时间。”

    方豹坐在一旁嘿嘿的笑。

    浅水清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:“你们**民女?”

    “算是吧。**?哈哈,这个词有些新鲜哦,不过蛮贴切的。老子就是强行奸了那小娘们。哈哈哈哈。”方虎张狂的大笑。

    “那你们和匪有什么区别?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全场皆静。

    浅水清的脸色有些不善,他是真没想到,这几天和自己谈笑风生,不分尊卑,对他爱护有加的方虎,竟然会做出**民女的事情来。

    方虎大怒,拍桌而起怒哼道:“怎么?慈悲心上来了?小菜鸟,我可告诉你。咱们是兵。。。是别着脑袋在胳膊上玩命的兵!你懂吗?今日不问明日事,哪管他朝乐与悲。你他妈的以为这话是说说的吗?啊?”

    “怕死就别当兵,当了兵就不要把这当成是**民女的理由。”浅水清也霍然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两个人站在一起,眼神交叠,激荡出层层火花。

    坐在一旁的方豹已经悄悄地将手伸到胯下的战刀上去,却只听一声闷哼,正是雷火在死死地盯着他不放。不知何时,雷火这个汉子竟然站到了浅水清一边去了。

    “够了!”戚天佑大喝一声:“不要吵架,我不想自己兄弟自相残杀。”

    深深地看了浅水清一眼,这个小子,竟然是傲骨天生,面对自己的头领,丝毫也不畏惧,与其针锋相对毫不退让。

    戚天佑叹了口气道:“浅水清。。。你很好。不过有些事情,你没经历过,也不会明白。等以后日子久了,你就会懂了。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,以后,不要再提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,我懂。战士们长期生活在死亡边缘上,每天都在经历着铁与血的煎熬。这种煎熬让人疯狂,变得嗜血而残暴,无视生死与尊严。如果不寻找一条可以发泄的通道,那么这种煎熬总有一天,就会把自己也吞噬掉的。所以。。。战士们有时候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来发泄自己旺盛的精力,同时也使自己忘掉战场那一次又一次难忘的经历。”浅水清冷冷的说道。

    戚天佑和方虎方豹同时被他说的话大吃一惊,想不到他竟会说出这样有见地的话。而话里的内容,是他们自己从来也从想到过,却偏偏又完全符合真实的情况,简直是说到了他们的心窝里去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会懂这些?”戚天佑森然问道。

    浅水清苦笑。

    自己怎么可能不懂呢?毕竟他来的那个世界,已经是一个信息爆炸的世界。很多事,即使没有亲身的经历,光是看看书,也可以明白的。观澜大陆没有心理医生,于是抢劫,**,甚至屠杀平民,便成了他们最好的发泄通道。

    如果说还有什么是区分良知的存在与否的话,那就是有些人只对敌对国的人下手,有些人则无分彼此。

    而他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,就必须学习尊重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。

    所以浅水清最终还是叹了口气,然后道:“方头,刚才是我说重了,我向您道歉。喝了这杯水酒,大家一起叫几个窑姐找找乐子。这行军打仗的事,我是新丁,纵枪床第间的事嘛。。。我可不一定输给你哦。”

    方虎哈哈大笑起来,一挥手说:“臭小子,算你会说话,老子不和你计较了。来,大家喝酒,喝完了酒一起找乐子去。”

    “干!”五个人的大碗在空中交撞,溅起了漫天的酒花。

    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五章 初战(中)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天刚蒙蒙亮,大队人马已经准备上路。

    虎豹营的一千精骑在前头开路,中间是大批的粮草,一车又一车,仿佛一条长龙看不到尽头。这也难怪,铁血镇算上新兵有一万八千战士,再加两千督卫队总两万人三个月的口粮全在这车上装着呢。

    车队的后面,是三千新兵手持长矛弯刀随行护送。

    当然,浅水清和雷火是两个例外--他们提前有了组织,如今已经可以骑在马上四处跑到耀武扬威了。

    令人惊讶的是,在新兵队的后面,竟然还有一支队伍也在行进。他们大约五百人左右,分别为一百名骑兵,一百名长戈兵,一百名飞斧战士,一百名重装武士和一百名弓箭手。在那五百战士之中,有三辆豪华马车在缓慢行进,外表装饰豪华,车旁还有专门的仆从照应,里面应该是坐得什么重要人物。

    五百战士分成五层将马车围得水泄不通,最里层的是弓箭手,然后是飞斧战士,长戈兵,重装武士,最外围的则是骑兵。

    那一百名弓箭手用的竟然是极为罕见的紫杉长弓。

    紫杉长弓是一种射程可达一百五十米之远的劲弩强弓,在整个观澜大陆都是数得上字号的。不过天风帝国本土缺少制作这种长弓的紫杉,因此每年的产量都极少。

    那些弓箭手全部长弓铁箭,腰部还别有战刀,显然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高级弓手。而其他战士也个个神情坚毅,显然都是同类兵种中出类拔萃的好手,并且经历过多次沙场血战的洗涤和磨砺。

    他们是什么人?为什么会跟在运粮队的后面?浅水清的眼中泛起了一丝疑惑。

    大概是看出了浅水清心中的疑惑,戚天佑笑道:“临时加派的任务。他们是血风旗的精兵,这次好象奉命保护什么人去前线会见南无伤南镇督,正好同路,就一起走了。这样也好,大家路上彼此有个照应。可别小看那五百人,他们的战力至少比那三千个新兵蛋子高得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肯定不是咱们这个卫的对手。”浅水清自信满满的说:“我是说五百人对五百人的情况下。”

    “你小子,到是会说话。”戚天佑笑道。

    车队一路缓缓前行,浅水清估计,以目前的速度,要到铁血镇所在的孤星城,至少还要走半个月的时间。

    他初到观澜大陆的时候,曾经流浪三年,不仅天风帝国被他转了个遍,连某些并不友好的邻国,也曾悄悄潜入过。那个时候他语音未改,对这个世界的熟悉程度还很有限。没有被人当成奸细给抓起来,简直就是一大奇迹。所以他对天风的很多情况还是相当了解的。

    孤星城原是属于止水国的领土。事实上,三重天虽是止水国的重要关隘,却不是他们的门户。三重天以外,止水国至少还有一省领土,如今却全部为天风帝国所占据。这也正为什么天风人和止水人屡屡开战的原因。

    止水人想夺回失地,而天风人则想要更多。

    到了孤星城,就可以登顶盘山,遥望三重天。

    三重天,也就是南门关,北门关,京远城。它们依山而建,地势险要,易守难攻。天风多草原,骑兵勇猛凶悍,最擅长大范围机动作战,奔袭万里,侵掠如火。可是要论攻城,面对止水国的三重天,惊虹国的寒风关还有麦加的恶浪河,却始终打不出象样的成果。

    这,也可以说是天风人心头最大的无奈。

    三重天脚下十里八村,成为两军对垒的战场。那里的百姓,如今已十室九空,四处逃难去了。

    盘山一战,铁血镇下洪风旗固然损失惨重,伤亡三千余人,止水国更是死了一万多人,最终不得不退守三重天。他们每年都要出来和铁血镇的人打上几番,双方各有胜负。止水国胜在城关近在咫尺,后勤供应方便,每次出动,都是数万大军。铁血镇只有不到两万人,却总能牢牢挡住对方的进攻,由此可见其强悍的战斗力。

    天风皇帝苍野望到是很想把整个暴风军团都派过去一口气吃下对方,奈何对方也狡猾。你来得人多了,我就据关不出。天风人耗不起近二十万人的军粮,只能派铁血镇牢牢守住盘山一线,然后伺机而动。

    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车队一路行了七天,路程走了不到一半。这一路风平浪静,没什么阻碍,不过沐血依然每天谨慎地派出骑兵在前方探路,以确保大队的安全。

    今天是浅水清所在的那个哨负责外出侦察任务。

    百余精骑一路狂奔数里,大家连日来随着车队慢腾腾的在路上磨蹭,早就憋闷坏了。这一撒开欢的往前冲,竟转眼间将后面的大部队抛了个没影。

    戚天佑一马当先,方虎方豹紧随其后,再后便是浅水清。

    “嘿,看那小子的骑术不错啊,竟然能跟得上我们。”方豹大叫道。

    浅水清微微一笑。

    他来到这世界前,是十项全能运动员,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二十项全能比赛项目。

    他父亲最爱批评他的话就是:“样样都会,样样不精,典型的贪多不嚼不烂。”可到了这里,这个缺点反而成了他日后驰骋沙场的一大优势。

    “前面就是风车陵了。”戚天佑突然勒马停下,“吁”的一声,马蹄高高扬起。然后他勒着马原地转了一圈,这才马鞭一指前方说道:“咱们的任务就是负责观察这一带的情况,防止有敌人偷袭。”

    后面的骑兵也陆续停下,顺着戚天佑所指的方向看去,前方的那片小山坡上,有一道比较明显的突起坡面。

    浅水清曾经到过这个地方,知道那个山坡的后面有一道沟壑。倘若有人埋藏在后面,待到车队经过时发起突袭,的确可出奇兵之效。若是有骑兵居高临下的俯冲,杀伤力更是强大。

    “我去坡后面看看。”他主动请缨。

    “好,雷火,你和水清一起去。这是你们第一次出任务,要小心了。记住,走侧面迂回过去。这样子如果有敌人埋伏的话,至少你们不会被立刻射成筛子。”戚天佑喊道。

    雷火的骑术比浅水清可差了一大截,这时才刚赶上来。

    两个人一起策马,从山坡的侧面奔向坡顶。

    一路奔上山坡,没有见到半个敌人的影踪。站在坡顶,浅水清俯瞰大地,放眼处,是一片郁郁葱葱,广大的看不到边际的草地。是的,由此处向北,就是那片孕育了无数天风健骑的丰饶草原。再往北,便是观澜粮仓麦加了。

    这里的空气清鲜,四周袅无人烟。事实上离此地最近的村落也有数十里之遥。站在坡顶,能感受到的唯一感觉就是宁静,一种可以绦尽人心,使人心旷神怡的宁静。

    看着远方那无边草原,浅水清先是回身向戚天佑做了一个安全的手势,然后下马,一屁股往地上坐去。

    “坐下来休息会吧。”他招呼雷火也下马。

    “诶。”雷火点头。

    真是个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家伙。浅水清笑想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来当兵?”浅水清问他。

    雷火摸摸脑袋老实地说:“俺饭量大,家里养不起,只能来当兵。你呢?”

    “我?呵呵,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来当兵。”浅水清有些苦闷地摇摇头。“或者是因为总感觉自己生活在梦中吧,眼前的一切,是那样的真实,却又如梦似幻。有时候我经常就会想,这个世界,到底是我的主观映射,还是一个客观的存在。。。。。我不知道现在发生的一切是不是真的,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活着。。。我想我必须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还活得很健康,活蹦乱跳。当兵是个不错的选择,想象一下鲜血喷得你满身都是的感觉吧。。。那温热的血,象喷泉一样飙出,洒遍了你的全身,满头满脸。。。它告诉你,你还活着。。。所以我就来了。”

    雷火听得迷惑,看着他摇摇头说:“不懂。”

    “不懂就对了。”浅水清一指前方豪气干云地大声说道:“你看前面,就是丰饶大草原。在那里,有传说中的天鬃神马。我曾经在丰饶草原上流浪过一段日子,试图寻找传说中的神兽,不过可惜,始终也没有见到。如果我能在战场上活下来,总有一天,我会回来继续寻找天鬃神马,看一看这个世界特有的稀罕生物。。。如果可以,就抓一只过来当坐骑。经历一些不平凡的经历,或许可以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更有意义一些,这,就是我现在人生的全部目标。”

    “天鬃神马是高贵的生物,它们不会接受任何人做它们的主人。”

    浅水清哈哈大笑起来:“我说说的。其实我看你总是这么闷着不爱说话,就找词逗你玩呢。”

    雷火不明白地看他。

    浅水清拍拍雷火的肩膀说:“逗你的,别介意。起来吧,要回去复命了。”

    “诶。”雷火点头起身。

    空气中传来一阵刺鼻的腥臭味。

    浅水清和雷火的身体同时一颤。

    战马开始出现了不安的抖动。

    坡下的沟壑中,一个蠕动的身影吸引了两个人的目光,影象渐渐清晰,可以看到一张丑陋的大脸,两颗硕大的獠牙突起在外。

    熊族战士!

    熊族,是一支生活在丰饶草原上的少数民族。传说中,他们是人类与熊神结合而生出来的怪物。

    他们身高两米以上,浑身都长满了粗壮的浓毛。他们的战士喜欢使重斧和狼牙棒,是纯力量型的勇猛斗士。雷火在人类中算是相当高大威猛的汉子了,可是站在熊族战士的面前,却立刻矮了一头,瘦了一截。

    不过最重要的是:他们从来都不是天风人的朋友。

    “呼啊!。。。”那个熊族战士看到了他们两个,大手拍击胸脯,仰天发出了这样一声怒吼,声传百里。

    “见鬼,是熊族斥候,杀了他!”浅水清大叫。

    雷火高举着战刀,空气中划出一抹雷电光芒,就那样一往无前地劈去。

    战刀与战斧,如雷神手中的电锤,激荡出一片眩目的星光。熊族战士的狂吼,仿佛天上的雷霆震动,炸雷般响彻在耳边。

    空气中飞起的身影,是属于雷火的。

    山一样的汉子,在熊族武士的盖世豪勇面前,竟不堪一击,仿佛山谷中空旋的落叶,在巨大旋风的涡卷中孤单的飘起,落下,溅起漫天的烟尘。

    眼前,一片流星般的寒芒闪过,那是浅水清的剑,悄无声息地刺向熊族战士的背后。

    扑哧。。。血花四溅。

    仿佛没有痛感一般,巨大的身躯霍然转向,战斧带起漫天的杀意闪电般奔向浅水清。

    只一下,浅水清便也被重重地击飞出去。

    长剑断裂。

    “呼啊!。。。”熊族战士再一次发出疯狂的怒吼,因为受伤而痛苦的脸变得更加扭曲,却也更见狰狞。

    大脚践踏地面,发出巨大的声响,他好象一头发疯的犀牛狂奔着冲向躺倒在地上的浅水清。

    浅水清一个快速的滚动躲避,巨斧击在地面上,为大地平添了一条狰狞可怖的伤口,溅起的碎石飞打在脸上,如火烧灼般的痛。

    用力蹬了一下地面,浅水清一头撞了过去,正撞在那战士的小腹上。

    战士被这一撞痛弯了腰,浅水清则觉得自己仿佛撞到一块铁板之上。

    怒吼声中,对方的膝撞击在浅水清的胸口,那一刻,仿佛身上所有的肋骨胸骨一起折断,浅水清的眼前一阵晕眩。

    战斧第三次扬起,向着浅水清躬起的后背挥去,只一下,便可将他砍成两截。

    一轮灿烂辉煌的流晕及时赶到,正击打在持斧的手腕上。

    那是雷火,人在地上,却已将战刀扔了出来。

    一只熊般粗壮的大手被这一刀砍得从手腕处断开,仿佛一根折断的枯枝,却并不离开枝干。大手无力地耷拉了下来,再也无法拿动的巨斧颓然落地。

    手腕处狂飙的鲜血顺着浅水清的脖子就往里钻。

    那一刻的感觉,带了些温热。

    浅水清的眼前一片晕迷,几乎是本能的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,然后对着那熊族战士的胸膛狠狠地刺了下去。

    一刀,又是一刀,不停地狠刺猛戳。

    惊天动地的怒吼声几乎要震聋了他们的耳朵,浅水清却不知疲倦地一刀复一刀地接连刺下,收割着这个强大而坚韧的生命。

    那一刻,他觉得即将死去的不是对手,而是他自己。

    蓬!

    熊族战士倒下的尸体重重的击在地面上,砸出一个巨大的坑洞。

    浅水清和雷火混身浴血,站在那具尸体旁,彼此面面相觑。

    杀死这个熊族战士,几乎用尽了他们全部的力气和运气。

    远处的地平线上,赫然出现数百个苍茫的身影,他们面相凶恶,嘶吼连连,**上身,露出密密麻麻的黑色茸毛,手持巨斧利刃,象一股奔腾的巨流对着坡顶狂泻而来。

    大地,一片颤栗。

    “快走!”浅水清高叫。

    再不停留,两个人飞身上马,向来路奔去。

    “敌袭!敌袭!”

    尖锐的警报响彻在这片天空下。

    空气中,开始传来淡淡的血腥杀戮气息。

    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六章 初战(下)

    浩荡长野,穿云裂空的尖啸响起。

    随着尖啸漫卷而来的,是那漫山遍野的熊族战士。

    他们在远处的小丛林中现身,一转眼间,便弥漫了整片苍茫大地。

    他们手持巨刃,卷起漫天的杀气,呼喝奔啸,仿佛天地间的洪流浩浩荡荡向车队发起冲击。

    “弓箭手准备!放!”沐血发出凄厉的呼喊。

    刹那间,弓弦声奏起世间最残酷的音乐,漫天的箭支舞起人间最华丽的舞蹈,一支支夺命的流星在空中划出美丽的圆弧,带着夺命的寒光奔向敌人。

    扑哧,扑哧。

    尖刃入肉声清晰传来。

    在熊族战士冲过箭雨来到车队之前,他们至少要经历三到四轮射击。

    “呼啊!。。。”一个凶猛高大的熊族战士身上至少插了十余支箭,不甘心地跪倒在大地之上,双目圆凸,死死地望住前方。

    弓箭手织就的死亡荆棘之路,夺去了一个又一个熊族战士的生命,然而他们飞快的奔跑,无畏生死,与车队的距离却是在显着的拉近之中。

    三千新兵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悍不畏死,倘若不是戚天佑早早给他们上过一课,或者这刻他们早已吓得腿肚子都软了。不过现在,至少他们有了一次宝贵的经历。这使他们至少能组织起有效的防御,迅速推倒粮车,组成车阵。

    所有的粮车都是经过特殊改装的。车体上有块抽板,只需一拉,粮食便倾覆于地。车体镶有钢板,可升起成为盾牌。车体相连,一个临时构建的车阵防御体系便告完成。

    长戈兵将枪尖通过钢板的孔隙伸出,他们的任务,是在钢板的保护下,尽可能的刺杀每一个靠近的敌人。

    刀盾兵手拿钢刀铁盾,牢牢的守护在弓箭手的身旁,以保护自己的战友。

    飞斧手紧咬下唇,腕上盘着粗厚的铰链,蓄势待发。

    而眼前,呼啸而来的熊族战士已经越来越逼近车队了。

    沐浴在铁与火之下的熊族战士,以一种狂暴的粗野睥睨着脚下的这片大地,令世界都为之颤抖。

    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“他们是最好的战士。”眼望前方,戚天佑冷漠的说。

    “确切地说,他们是我见到过的,单兵作战能力最强的战士,也是最勇猛的战士。我和雷火能活着回来。。。靠得是运气。”浅水清接口说。

    “打怕了?”戚天佑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,是打兴奋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好。”

    戚天佑看着不断靠近的敌人,脸上微微一笑:“他们的确很强,但是我们更强。”

    看着浅水清,戚天佑一字一顿地说:“无论过去,现在,还是将来,熊族的战士,都很强,但他们从没真正战胜过我们。知道这是为什么吗?”

    “第一,他们人太少。第二,他们缺乏合理的兵种配置和战术素养。除了横冲直撞,他们什么也不会。”

    戚天佑的脸上再次出现讶异的神情,很是看了( 天风 http://www.xlawen.org/kan/2685/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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